義工服務時數
各單位指揮官請於2011年1月15日前,呈報所屬單位各團員的義工服務時數,以便安排申領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的嘉許狀。
為表揚義工對義務工作的貢獻,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以義工在每年內所累積的服務時數為嘉許準則,頒發由義工總領袖和社會福利署署長共同簽發的義工嘉許狀予各符合嘉許準則的義工。個人義工可根據自己已提供的服務時數,由機構提名獲取以下嘉許狀:
200小時 - 金嘉許獎狀
100小時 - 銀嘉許獎狀
50小時 - 銅嘉許獎狀
團體/ 機構亦可齊集全體成員的服務時數,申領以下團體嘉許狀:
l000小時 - 金嘉許獎狀
600小時 - 銀嘉許獎狀
300小時 - 銅嘉許獎狀
義務工作提供一有效途徑,讓社會上不同階層人士參與建設社會,最終達致彼此互相關懷、融洽相處。為了更有系統地推行義工服務及獲取更大的成效,社會福利署於1998年聯同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及多間非政府機構,推行了這項全港性的義工運動。
義工運動標誌以鮮明的橙色為主色,充滿活力和動感。中間的心形圖案,代表一顆服務社會的心,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成為義工。"V"字代表義工,亦是一個勝利手勢圖案,象徵著義工與服務受眾在服務過程中彼此都有得著,締造出雙贏的情況,充分帶出義工的精神。
附件:
1. 導師/學員服務時數計算
2. 推薦表格
(1.12.2010 - hkac/news/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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