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少年领袖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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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香港少年领袖团制服供应招标

01-02-2021

致承包商:

 

有关香港少年领袖团制服供应招标

 

本团现正招标承办制服供应服务,有关的资料及服务细列如后。 贵公司如有兴趣承办是项服务,请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日前联络本团总部办事处安排检视制服样版,将标书、标书附件表格及贵公司之商业登记证书副本、以前承办过的同类工作及公司的财政状况资料送达本团。标书以密封邮寄方式在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或之前递交到香港西贡万宜路万宜训练营,香港少年领袖团收。逾期之标书概不受理。

 

投标必须在递交投标书时,同时附上面额港币三百元(HK$300.00)的港币银行支票乙张,写明支付「香港少年领袖团」为投标费之用,投标者无论被接纳与否港币三百元(HK$300.00)将不获发还。

 

本团并没有委托任何人代办是项招标事宜,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团授权人员关先生直接联络。(电话:2792 6486) 有关招标详情及下载标书附件表格请登上本团网页(www.hkac.org)。

 

声明: 香港少年领袖团人员对有意投标的查询所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陈述及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均只供指引及参考之用。任何陈述不得视作构成招标公告的一部分。这些陈述或行动不得据以或视作阐述。

 

香港少年领袖团司令

谨启       

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

 

1. 投标者在紧接是次招标的截标日期前七年内,须至少有三年经营制服供应的经验,包括经营制服供应业务,以及为有800 个人员的大型机构供应制服。

2. 投标者须提交可证明为现时或以往客户提供满意的制服供应服务的记录,有关记录的日期须在紧接是次招标的截标日期前三年内。

3. 投标者须提交会计文件,证明在紧接是次招标的截标日期前三年内,至少有三年所提供的制服供应服务的每年营业额不少于港币50万元。该等会计文件并须由持有香港会计师公会理事会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第50 章) 发出的有效执业证书的执业会计师审核。投标书必须附上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副本,如属合股公司,则须同时附上税务局局长的文件,证明该公司或商号全体合股人姓名;如属独资经营,则须同时附上税务局局长的文件,证明该公司或商号独资经营人的姓名,否则可能不会获受理。

标书附件表格